DB21/T 3470-2021现浇聚氨酯发泡颗粒复合材料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辽住建科[2020]13号)的要求,为规范现浇聚氨酯发泡颗粒复合材料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生产、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监理、检测、建材和教学等单位的意见,认真总结发明专利技术的应用实践经验,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经反复讨论和修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及组成材料、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和附录A、附录B。
1.0.1为贯彻国家建筑节能政策,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范现浇聚氨酯发泡颗粒复合材料外墙外保温工程在建筑应用中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应用现浇聚氨酯发泡颗粒复合材料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现浇聚氨酯发泡颗粒复合材料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辽宁省有关地方标准的规定。
3.0.1JKS保温系统,应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现行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设计使用年限不得少于25年。
3.0.2JKS保温系统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的相关规定。
3.0.3JKS保温工程的防火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3.0.4JKS保温材料及配套使用的材料,其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复检。
3.0.5JKS保温系统,应能与基层具有较好的粘结和固定连接,不产生裂缝、空鼓,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变形,风荷载及耐候性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在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要求下系统不得从基层墙体脱落。
3.0.6JKS保温系统应具有防水透气性能。
3.0.7JKS保温系统的各组成材料,应具有物理一化学的稳定性和防腐蚀性,且应彼此相容。
3.0.8JKS保温工程,在施工中,不得污染环境。
✅58资料网站,赞助会员全站免费!
✅本站已经工信部、公安部备案,真实可信!
✅每天更新资源,方便快捷获取图集或规范资料!这里就是你的资源网盘!
✅58资料网站,赞助会员全站免费!
✅本站已经工信部、公安部备案,真实可信!
✅每天更新资源,方便快捷获取图集或规范资料!这里就是你的资源网盘!
